当前位置:筑学职业教育网  >  执业药师  >  经验分享  >  正文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发布时间:2015-12-30 14:47:17 筑学职业教育平台 【  【打印】
导读: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明确:从2009年10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更多信息请访问:执业药师课程免费试听 执业药师互动交流 执业药师在线测试模拟题

网校名师
金 亮 邱 磊 秦臻伟 张林娜 杨国斌
班次推荐
  • 精讲班
    4大班次+3套全真模拟题提升学习效果
  • 冲刺班
    4大班次+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密训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押题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