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作为药学技术人员的一种执业资格,充分体现了我国职业资格制度的原则, 与其他职业资格制度一样,需要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主要依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实施办法》两个规定。目前,执业药师资 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一般每年举办一次。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由本人提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至6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考试分为4个半天,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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