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筑学职业教育网  >  线下服务  >  一级建造师  >  正文

建造师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5-12-14 06:35:24 筑学职业教育平台 【  【打印】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责任编辑:骆羽
网校名师
金 亮 邱 磊 秦臻伟 张林娜 杨国斌
班次推荐
  • 精讲班
    4大班次+3套全真模拟题提升学习效果
  • 冲刺班
    4大班次+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密训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押题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